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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標認定 |
發布者:li 發布時間:2014/4/25 閱讀:1498次 |
一、申報著名商標條件 1、商標是有效注冊商標,且商標權屬無爭議; 2、商標所有人為河南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3、商標自核準注冊之日起連續使用已滿三年,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穩定,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4、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最近期間內連續三年的銷售額、納稅額、利潤等主要經濟指標在同行業中領先,具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 5、該商標為消費者所公認,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6、商標所有人具有較強的商標保護意識和嚴格的商標使用、管理和保護措施,無商標違法行為。 二、申報時間和流程 1、準備:3-5月;依照認定辦法和往年申報要求,搜集證據,整理材料。 2、申請:6-7月;向所在地區縣工商分局提出著名商標認定申請。 3、推薦:8月;市工商局向省工商局推薦,并組織相關調查、論證,征詢有關地區、部門、行業組織和社會團體的意見,作出認定或者不予認定的決定。 4、受理評定:9月;省工商局受理認定申請書,截止日期為9月30日。與中國馳名商標的“個案啟動”程序不同,著名商標的認定采取了企業主動申請、認定機關進行審查批準的程序。著名商標通常是一年一度的審批程序,錯過審批時機的企業只能等下一年度才能申請,因此希望及時通過著名商標認定的企業必須提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三、申報著名商標所需材料 1、商標所有人的主體資格及信用情況的證明; 2、《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3、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國內的銷售區域及其銷售量; 4、經市級有關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確認的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三年來的銷售額、利稅、市場占有率等主要經濟指標及質量情況; 5、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三年廣告發布情況; 6、商標所有人對該商標的注冊、使用和管理情況; 7、商標被侵權、假冒的情況; 8、申請著名商標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著名商標效力 1、著名商標一經認定,自公告之日起計算,其有效期為三年; 2、有效期內將作為良好信息錄入全省工商信用信息系統和企業名稱登記信息庫中,并可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條款規定,受到知名商標特有的保護; 3、著名商標所有人可以在認定有效期內,利用著名商標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品牌知名度; 4、著名商標所有人自知道其商標專用權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特殊保護。
五、著名商標特殊保護 1、自著名商標公告之日起,他人將與該著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生產相同或近似產品的企業字號使用,且可能引起公眾誤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核準登記;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標的商品特有的或者與其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公眾誤認;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丑化、貶低河南省著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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